政策解读|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
来源:上海市人民政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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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百硕环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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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 2023-08-1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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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市政府办公厅印发《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(以下简称《计划》)。为全面深入了解《计划》出台的背景、目标、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,以及助推高质量发展、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等相关情况,有关解读如下:
本市空气质量优良水平仍待进一步提升。2013年以来,本市连续实施了两轮清洁空气行动计划,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,广大市民的获得感、幸福感显著提升,以PM2.5(细颗粒物)为例,其年均浓度累计下降约60%,本市大气能见度明显提升。但当前空气质量改善的成效还够不稳固,与国际同类城市和广大市民期待还有差距,特别是PM2.5和臭氧污染过程在本市仍偶有发生,必须持续用力、久久为功,深入打好本市蓝天保卫战。
国家和本市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出了新要求。中共中央、国务院要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。生态环境部等15个部委联合发文,明确提出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、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。市委、市政府印发《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迈向建设美丽上海新征程的实施意见》,提出实施新一轮空气质量改善计划。
根据国家和本市新形势、新要求,结合本市实际,制定了《上海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(2023—2025年)》。
本轮行动计划编制主要遵循以下四项原则:一是坚持稳中求进、持续改善。目标设定上全面衔接国家和本市已明确的“十四五”有关要求,任务安排上更加突出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,保障本市空气质量持续向好。二是坚持源头防控、绿色转型。通过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、加快现有产能改造升级、推广低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含量物料和VOCs减量技术、提升移动源清洁化水平等措施,加快推动产业和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。三是坚持系统治理、协同增效。深化PM2.5和臭氧协同控制,加强大气固定源与移动源协同监管,推动VOCs和氮氧化物(NOx)协同减排,推进本地与长三角区域的协同治理,实现减污和降碳协同增效。四是坚持压实责任、注重实效。将计划提出的目标任务转化为具体实施的项目清单,明确责任分工,加强部门协作,强化政策供给,严格执法监管,突出多元共治,切实推动行动计划落地见效。
《计划》的行动目标是:到2025年,主要大气污染物减排完成国家要求,全面消除重污染天气,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%以上, PM2.5年均浓度稳定控制在30微克/立方米以下,臭氧浓度增长趋势得到有效控制。
《计划》涵盖能源、产业、交通、建设、农业、社会生活和区域协作等7大类任务和保障措施。主要包括以下具体举措:一是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。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,优化调整化石能源结构,加快火电机组升级提质。二是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。严把新建项目准入关口,深化工业企业VOCs综合管控,大力推进VOCs源头替代和减量化技术,强化VOCs无组织排放整治,推进简易VOCs治理设施精细化管理。三是提升交通绿色清洁水平。大力推进货物运输“公转铁”“公转水”,提升机动车清洁化水平,加快公共与私人车辆电动化,深化储运销环节油气回收治理与监管,加快重点区域、重点企业非道路移动源清洁化替代。四是推动建设领域绿色发展。深化扬尘源全方位管理,强化渣土运输作业规范,推广低VOCs含量建材。五是深化农业污染综合防治。全面推广精准施肥,推进农药减量控害,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。六是实施社会面源深度治理。加强餐饮油烟在线监控和集约化管理,推进绿色汽修升级改造。七是深化区域协作共商共治。建立区域大气环境信息共享机制,加强一体化示范区制度创新,加强区域污染联合应对。
《计划》从加强组织领导、健全标准规范、完善政策扶持、严格执法监管、提升监测能力、完善污染应对、强化科技支撑、加强宣传教育等八个方面,提出了有关保障政策措施,支撑《计划》各项任务的落地实施。
《计划》把握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原则,在能源、产业、交通等领域,安排了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、加快现有产能改造升级、推广低VOCs含量物料和VOCs减量技术、提升移动源清洁化水平等方面的措施,以大气环境的高水平治理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,加快推动产业和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转型。
《计划》在解决群众身边的生态环境问题方面有何考虑?